次被告非禮罪成 女友痛哭
兩名被告依次為何衍霆(廿五歲)及陳志軒(廿六歲),同被控於去年三月十三日在首被告位於大埔家中非禮女事主X,二人分別再被控同日強姦及非禮X。兩被告的家人均有到庭,與次被告交往八年的女友更於庭上痛哭。
案情指出,廿四歲的X於網上認識何,曾兩次見面,案發前一天X等十多人到首被告家燒烤,翌晨X感酒醉及頭暈走進睡房,次被告睡在床上她則睡在他旁,其後首被告睡在二人中間,首被告向X上下其手,其後叫次被告出房而將X強姦,X其後報警。
辯方求情時望法官輕判,次被告律師稱被告非早有預謀,沒有預計事主睡在他旁,望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HCCC 20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