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個公務員團體不滿現時不同職系公務員有不同標準工時,其中非文職人員每周工作四十五小時、部分紀律部隊長達逾五十小時、官校教師更須經常無償超時工作,要求與文職公務員劃一為每周工作四十小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強調,只會在不增加資源和人手、及不影響服務水平下考慮有關建議。
三十多個公務員團體昨雲集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討論工時問題。政府僱員團結工會主席湯偉佳表示,非文職公務員多屬體力勞動及需輪更工作,每周工作四十五小時已比文職公務員長,而且不包括食飯時間,非常不公平。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副主席李兆佳表示,紀律部隊工時由每周四十四至五十多小時都有,即使不一次過劃一,亦應逐步減少。有官校教師代表更投訴根本無工時上限可言,要經常無償超時工作。另有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亦要求劃一工時。
俞宗怡解釋,不同公務員職系有不同性質和運作,強制劃一工時並不恰當,當局檢討時會考慮三個條件,包括不需要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及不影響服務水平,亦會考慮對其他公務員職系可能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