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雙非,又係叫人心煩意亂嘅「雙非」……小一統一派位尋日交表,做家長嘅梗係盼望仔女可以入到心儀學校,可惜唔係人人都咁好彩,尤其喺跨境學童最集中嘅北區、屯門同元朗,唔少家長擔心雙非兒童搶走學位,紛紛要求人大釋法,一了百了解決問題。
近年港人聽到「雙非」兩個字,頭都大埋。每年有幾萬名內地孕婦來港分娩,而且數字仲不斷上升,日後分分鐘有數以十萬計雙非嘅「港產小同胞」回流,同本地兒童爭奪教育、醫療、房屋、就業及社會福利,唔爭崩頭至奇。雙非兒童「爭完床位爭學位,爭完學位爭職位」,話港人唔驚就假。
係人都知,內地孕婦爭相來港分娩產生嘅雙非問題,源於終審法院二○○一年莊豐源案裁決,內地人在港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雖然港府多年來推出多項行政措施,但不過係修修補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根本止唔到咳。
要標本兼治唔係無計,只要透過人大釋法,釐清《基本法》有關居港權嘅條文,問題可迎刃而解。弊在港府優柔寡斷,瞻前顧後,唔敢面對現實,扮晒鴕鳥,釋法連提都唔敢提。
查實,人大釋法到底係咪洪水猛獸,可唔可行,法律專家最有發言權。呢,資深大律師、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從法律角度探討釋法嘅可行性,話到明問題完全可以一勞永逸解決,而且並唔複雜。
佢話吖,莊豐源案判決嘅根據係《基本法》規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有居港權,對佢哋父母身份並無規定。原來喺一九九六年,當時特區籌委會已經決定,《基本法》所規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係父母雙方或一方定居香港期間所生子女。而人大常委會一九九九年處理另一宗居港權案時,已透過釋法確認有關決定,仲話到明,香港法院引用《基本法》有關條款時「應以本解釋為準」添。
簡單啲講,解鈴還須繫鈴人,唔使港府出面要求,亦毋須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本港終審庭已有足夠理據提請人大釋法。透過九九年釋法嘅法律效力,唔止可望解決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外傭居港權爭拗亦迎刃而解,可謂一舉兩得。
正所謂,有心唔怕遲,咪話功夫茶唔提醒當局,家陣高人指點迷津,又見柳暗花明,如果繼續詐傻扮懵,釋法玩拖字訣,雙非危機隨時總爆發,到時中央政府、港府同市民三輸,煲呔曾就係不可饒恕嘅歷史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