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漏招」釀雙非孕婦危機

【本報訊】雖然特區政府及內地當局均已表明,無意透過人大釋法解決「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問題,但有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提出,「雙非」孕婦問題源於終審法院在○一年「漏招」未有提請釋法,建議終審法院趁稍後審理外傭居權案時「補鑊」,主動提請釋法,澄清「雙非」孕婦所生子女並無居港權,一次過解決外傭及「雙非」嬰兒居港權危機。

莊豐源案裁定現漏洞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基委會港方委員莫樹聯昨於電台節目《香港家書》指出,訪港孕婦問題的一大根源,是終院於○一年的莊豐源案裁定,但凡中國公民在港所生的子女,均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享有居港權(見表);但其實早於九九年的首次人大釋法,人大常委會已清楚說明該條文的立法原意,體現在九六年特區籌委會通過的《意見》中;該《意見》明確指出,持雙程證人士在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不會享有居港權;可惜終院當年未有採納有關《意見》,亦沒有就此提請人大釋法,才產生今日的種種問題。

莫樹聯強調,「在二○○一年沒有做的,現在十一年後可以做了」,因為終院稍後將會審理外傭居權案,其中一個爭論點正是九九年釋法和九六年籌委會《意見》是否有約束力,終院有足夠理據主動提請釋法,並以「九九年釋法效力」作為這次釋法的題目,「將外傭和訪港孕婦兩個頭痛問題一起處理」。

議員促港府有政治勇氣

對於有建議透過修改《基本法》來解決「雙非」孕婦問題,莫樹聯認為並非不可行,但這途徑從來沒有援用過,程序也十分繁複,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完成。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對莫樹聯的觀點表示支持,並認為毋須等待外傭居權案上到終院時才處理,港府應有政治勇氣盡快直接提請人大釋法,強調釋法不會損害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本身是大律師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則反對釋法,亦不認同終院當年有「漏招」,她又認為即使人大常委會真的就外傭居權案釋法,亦不會「搭單」一併解釋「雙非」孕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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