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招牌「老婆餅」聞名的恆香老餅家元朗大馬路總店,去年被業主利銘有限公司(原告)入稟高院,指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被告)一○年四月起欠租,追討二百四十八萬元租金及要求交回物業,原告昨於高院聆案官席前申請簡易判決,獲法庭判直接勝訴,頒出收樓令,恆香需即時交出舖位。
聆案官聽取與訟雙方陳詞後,裁定無證據顯示與訟雙方有按揭協議,而且恆香亦因欠租而違反了回購條款,故認為恆香無合理理據,故直接判原告勝訴。法庭下令恆香需清繳上述租金、即時交還舖位,並需繼續繳交每月十六萬元租金直至遷出單位為止,以及支付原告訟費。
案件編號:HCA 13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