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去年接獲一百一十八宗欠薪求助,當中涉及政府工務工程的個案有卅宗,較前年大增六成六,主要涉及「大細糧」支薪糾紛,有日薪工人更懷疑被承建商冒認簽名,一直只獲發部分薪金。工會批政府監管分判商不力,導致有分判商利用法例漏洞,拖欠工人薪金。
建造業議會去年八月推出《保障工人獲發工資措施指引》,規定承建商及其所有層級分包商必須根據個別僱傭關係,與所有工人簽訂書面僱傭合約。不過,在實際運作時,只有承建商與工人簽署僱傭合約,列明承建商所承擔的部分工資,即俗稱「細糧」,而直接聘用工人的判頭往往只口頭承諾會支付餘款即俗稱「大糧」,若不幸判頭「走佬」欠薪,承建商亦會以合約為由,拒付餘款。
建造業總工會去年共接獲一百一十八宗欠薪求助個案,較前年增加四成六,當中兩成半屬政府工務工程,整體成功追討金額為一千四百多萬元。求助個案中,卅四宗涉及「大細糧」的個案,單去年十二月已佔十三宗,涉及百多名工人,被拖欠薪金達四百多萬元。
在政府的活化工廈工程任泥水工人的蔡先生指,他是由三判聘用的工人,日薪原訂有九百五十元,但三判卻遭清盤,工人遂向承建商追討欠薪,不過承建商卻指與工人簽訂的僱傭合約列明所承擔的薪金為日薪三百五十元,拒承擔分判商的「大糧」責任。蔡指從未與承建商簽署任何合約,最後由勞工處介入下,承建商最終讓步但只願支付日薪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