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入紅油名醫留案底

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因駕駛遊艇往珠海釣魚時被海關發現入「紅油」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判罰款八千五百元,判刑後未有在限期內將案件呈報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昨就兩事項召開紀律聆訊。醫委會同意劉所犯過錯「某程度不誠實」,裁定他專業失德,分別發警告信及刊憲譴責。劉國霖自言因法例不清晰才「烏龍」犯錯,笑着說:「已獲教訓。」

聆訊透露,首項指控涉及劉國霖於○九年十一月廿二日購買並使用一千六百公升「紅油」作遊艇燃料,遊艇上的油缸沒有貼上「不得注入火水或有標記油類」標示,觸犯《應課稅品條例》(碳氫油的標記及染色規例)第一百○九章。

出席聆訊承認指控

次項指控指他去年一月廿七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後,仍未有於限期廿八天內向醫務委員會呈報,涉嫌專業失德。劉國霖昨出席聆訊,承認指控。

由於劉國霖已行醫多年,人面甚廣,聆訊開始前,多名委員申報認識劉已久,前港大醫學院院長鄧惠瓊表示,自中學時期至投身婦產科,一直與劉國霖熟稔。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考慮到控罪與臨床診斷無關,因此認為鄧無需要避席。

聆訊上,控方讀出警方的口供,劉承認早知在香港水域不能使用未完稅燃油,但誤以為海事處完成審批他的離境證明文件,等同批准他駕駛船隻往內地時使用紅油,直至他離開香港水域三至四英里便遭海關攔截。他擔心內地燃油質素差及治安差,因此不打算到內地才購紅油。代表劉的律師又解釋,向醫委會申報被法庭定罪的最後限期正值農曆新年期間,估計非辦公時間,因此遲報一天。

律師求情時指,劉的遊艇最遠可赴菲律賓,備有兩個油缸,正常需為兩油缸分別載入已付稅「白油」及「紅油」,在香港水域時使用「白油」油缸,離開香港水域時可用「紅油」油缸,但相信大部分艇主對有關規定感疑惑,望醫委會體諒。

海關檢控 醫會刊憲

醫委會考慮劉國霖行醫多年,紀錄良好,被海關檢控期間態度合作,但所犯刑事罪某程度代表不誠實,首項控罪刊憲譴責,次項則發警告信但不刊憲。

劉國霖其後表示,間中駕船離港釣魚,當日計劃往珠海釣魚一、兩日,被海關攔截才知「出事」。他質疑條例不清晰,還笑言:「已經辦晒離境(手續),先知唔可以,依家應該留咗案底,但冇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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