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六十二歲的賴應虒加入政府已逾三十八年,現任民事法律專員,為律政司五名法律專員之一,屬司內中少有「紅褲子」出身,又能官至法律專員的華人。他原訂於前年年底至去年初退休,但因律政司高層青黃不接,才獲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誠邀續任,據知他本已離任在即,同事已開始商議替他搞告別派對,想不到現在卻「衰收尾」爆出醜聞,相信他再獲續任的機會微乎其微。
賴應虒在一九四九年八月出生,七三年六月十一日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早年主要擔任刑事法律工作,八一年出任檢察官,九○年代升任副首席檢察官,九七回歸前被借調往候任特首辦公室,有份參與起草極具爭議性的《公安修訂條例》。回歸後他先後調任法律政策、國際法律及民事法律分科,曾獲港府安排往北京清華大學研習,以及跟隨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訪問北京。○五年他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去年再獲頒發銀紫荊星章。
熟悉賴應虒的同事及議員,均稱讚他為人老實,工作盡責,但鮮有談及其家人或感情生活,故不清楚其婚姻及家庭狀況。有報道則指他廿年前因過分投入工作,以致婚姻破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