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不斷以經濟手段減廢,卻從未提供充裕的配套設施,羅先生和崔太均自發把家居廢物分類,以便回收,但不禁齊齊慨嘆在本港找回收點實在艱難;而飲食和回收業界也批評當局只懂巧立名目收錢,「斬件式」的減廢政策,並無做好源頭分類及廚餘回收,扭轉丟棄行為,實等同假減廢。
羅先生與朋友合租油麻地一唐樓單位,由於經常外出工作,垃圾量不多,一星期僅三至四袋。只是不時有朋友聚會,事後有不少飲料鋁罐及零食包裝袋要棄置,「我曾嘗試分類,但唐樓附近無三色桶,咪惟有掉番落垃圾桶囉!」他又質疑,大廈法團已收取垃圾費,聘專人收集垃圾,將來政府再收費是雙重收費,加重住客負擔。
崔太一家三口與家傭也早已經養成廢物分類習慣,每日仍然要丟掉一袋垃圾,她幾乎隔日把儲起的舊報紙、鋁罐及膠樽送到回收桶,但玻璃樽卻沒有「着落」,她說:「外國啲超市好常見玻璃樽回收,收完仲可以當錢使。政府應該做多啲配套,回收做得好,丟棄嘅嘢自然少啲!」她贊成按垃圾量收費,「如果係咪都交咁多(錢),邊會有人認真分類!」
至於本身是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的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指,垃圾徵費會加重經營壓力,建議應同時減免商業登記費及排污費等,作為獎賞措施。
黃指,本港目前有一萬四千五百間食肆,每日製造約一百萬公斤廚餘,每間約有七十公斤廚餘,以台灣每公斤一元一角港元處理費計,本港一間中型食肆每月已至少須額外支出二千多元。
新光酒樓常務董事胡珠批評,政府巧立名目收錢,食肆近四成垃圾實為可回收廚餘,業界要自己找「門路」回收,每月回收費由三千至一萬元不等,「唔係咪連垃圾倒入堆填區囉!」他建議當局考慮透過投標方式聘用公司中央處理廚餘。
從事廚餘回收的黃先生稱,現時每日處理十多噸廚餘,主要來自酒店客戶。他批評政府從未扶植廚餘回收,業界往往面對土地不足,局限了回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