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流水:正名又如何

每逢年關將至,內地最大的弱勢社群循例成為傳媒報道焦點,政府關懷對象。他們遍布全國,人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官方定義叫「身在城市從事非農業工作的農業戶口的工人」。

為討回辛苦一年,本應得到卻被無良老闆拖欠的血汗錢,憤然罷工甚至採取堵路跳樓的極端手段,類似新聞不絕於耳;不辭辛勞,風餐露宿,苦候數天,好不容易買到一張車票,趕着回家慰藉老少,卻遇上意外,客死春運路,農民工的悲劇故事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如果哪一年新春佳節前,報紙上再看不到這類報道,名副其實的「和諧社會」就真出現了。

據說,這個「特殊歷史時期出現的特殊稱謂」將要成為歷史。勞工輸入大省廣東的省委書記汪洋稱,會研究取消「農民工」稱謂;而勞工輸出大省河南的第一把手盧展工則指,這個「特定標籤」有歧視之嫌,呼籲社會慎用。

為農民工正名在內地已非新鮮事,廣東東莞五年前就曾給他們冠以「新莞人」稱號;河南中牟則稱他們為「新型合同工人」,而內地官方文件往往以「外來務工人員」稱之,可惜正來正去,內涵依舊,他們還是被社會忽略,對經濟起飛貢獻最多但享受成果最少的一群。

其實,如果靠正名就可以解決問題,天下早就太平了。內地公安曾通令不得使用「賣淫女」字眼,娼妓應尊稱為「失足婦女」,還不是愈來愈多姊妹下海?憲法也說勞動人民是國家主人,當官的又何曾把老百姓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