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文田冠暉苑及何文田邨第一期的業主立案法團,入稟高院控告房屋委員會違反公契侵佔該屋苑範圍,指房委會在該屋苑公用地方興建一些居民無法合理享用的建築物,要求高院下令房委會拆除有關建築物和把公用地方還原,並提出索償。
原告是冠暉苑及何文田邨第一期業主立案法團,被告是房屋委員會。入稟狀指,房委會侵佔冠暉苑及何文田邨第一期(下稱「該屋苑」)範圍,在該屋苑的地界內興建了一些建築物,該屋苑的居民無法合理享用那些建築物,反而毗鄰其他屋邨的居民及訪客卻一直享用那些建築物。
原告認為,房委會已違反屋苑公契,又錯誤行使公契賦予房委會的酌情權,並有疏忽和失職。原告要求高院下令房委會拆除有關建築物及賠償原告的損失。不過,入稟狀未有提及原告所針對的是甚麼建築物。
房屋署發言人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記者也未能聯絡到原告。九龍城區議員陸勁光透露,冠暉苑業主立案法團曾向他投訴,指房屋署在該屋苑地界內興建了一些設施,法團與房屋署周旋多年仍得不到回應,覺得房屋署拖延時間,由於他是律師,法團向他索取意見,他曾建議法團考慮以入侵為理由要求房屋署修正,但他昨日因未能聯絡法團主席,故無法完全確定案件與該投訴有關。
案件編號: HCA 2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