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診症兒戲誤病情 須望聞問切

疑無牌行醫的關姓女中醫,診症時沒有為病人把脈,便立即施針及下藥,本港中醫業界認為,此做法有違中醫傳統,而不即時處方藥物治病,也會耽誤病情。

記者當日向關求診後,依約翌日到其旺角診所取藥粉,該診所約二、三百平方呎,除關駐診外,還列明有其他註冊中醫主理內科、婦科等。當時記者手上並無單據,仍可領取四天分量共八包的啡色藥粉,藥包上雖印有「中醫師處方」的字眼,但有關中醫師姓名及藥粉成分卻未有列出,只寫上用量、服法和忌食食品。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表示,中醫診斷應包含望聞問切,包括觀察病者的精神狀態、聞其氣味及聲音,仔細查問病徵,切則指把脈和觸診,四個步驟缺一不可,才能斷症下藥。「若沒有把脈,便可寫方下藥,稍嫌兒戲。」關指,翌日開藥或幾天後才開藥的做法,有機會令患急病的病人延誤醫治,而註冊中醫執業守則規定,中醫須在藥包寫明處方藥物及中醫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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