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陰司紙恐嚇前上司 康文署男助理輕判

【本報訊】加入政府三十八年的康文署二級康樂助理,不滿五年前遭上司狠批,升職無望,兩人之後雖未再共事,但助理仍懷恨在心,並在去年二月寄恐嚇信給前上司,及把他的照片貼在陰司紙上。助理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同意助理過往盡心盡力工作,認為今次是單一事件,遂輕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辯方求情稱,五十八歲被告袁偉強由於憶起前上司批評他的工作表現,感到不開心才愚蠢犯案,又呈上多封同僚的求情信,包括被恐嚇的前上司林啟志(五十五歲)也替被告求情,指事件屬悲劇,現已原諒被告。而被告在離庭時,為逃避記者拍攝,掩面逃走,一度失足跌倒,幸無礙起身離去。

案件編號:TWCC 30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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