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商指港警暴力過公安

【本報訊】去年八月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有澳洲籍港商投訴當她欲到李克強下榻酒店外示威時,被警方無理阻撓,及後更被落案控以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該名女港商否認控罪,獲准保釋候訊。她投訴當日遭數十名警員包圍而受傷,「香港警察啲暴力仲犀利過公安,我對佢哋好失望。」

李克強訪港 被告欲示威

被告蕭敏兒(五十三歲),報稱無業。她否認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她在去年八月十六日,在灣仔中環廣場外的行人路上,抗拒兩名女警員。案件將於四月十一日開審。

她在庭外指,當晚她穿着寫上標語的衣服及拿着標語牌,打算到酒店附近通宵示威,但當她到達港鐵站便遭警方截查,之後藉詞更改示威區地點,將她帶到一旁傾談。

當她示意要返回示威區時,數十名警員包圍着她及搶去標語,更要上手扣拘捕她,她指自己是和平示威,不明對方理據,所以拒絕上手扣。

案件編號:ESCC 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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