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違契擴建赤柱廣場

領匯被指藉翻新工程偷步,擴建赤柱廣場牟利,初步證據確鑿。本報獲得的一份政府內部文件顯示,領匯竟未經地政總署同意便擅自擴建赤柱廣場,令廣場商業樓面面積遠較地契列明的面積多出逾兩成,估計多出的樓面市值高達六億元。地政總署近日向領匯發出最後通牒,限令領匯派員出席緊急會議商討解決辦法,否則不排除會收回有關土地。

領匯被指無所不用其極加建商場舖位早有前科,但過去甚少違反地契限制,今次驚動地政總署發出最後通牒「召見」,亦屬十分罕見。

有關內部文件指出,經屋宇署批准的赤柱廣場翻新後的商業總樓面面積,達一萬三千三百一十平方米,較地契的上限總樓面面積一萬零九百七十四平方米,多出兩成,其中廣場內部的總樓面由地契上限的一萬零二百二十五平方米,「發水」至一萬二千二百零二平方米,而停車場的總樓面面積,亦由地契上限的五百八十八平方米,急增至一千零六十六平方米。

地政總署表示對有關問題十分關注,更要求領匯在兩星期內出席緊急會議,商討解決辦法。文件末段更強調,政府有權按照地契,對違反地契的人士採取行動,當中包括收回有關土地。

未批先建 或需要還原

測量界人士指出,領匯偷步未批先建,是「唔識嘢嘅人先會咁做」,分分鐘得不償失,需冒被飭令清拆的風險。有立法會議員則炮轟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經屋宇署批准的申請,竟然不合地契要求」,而且計算總樓面面積更各有各計,「個個部門啲數都唔同,好容易畀領匯鑽空子」,促請審計署介入,調查有否涉公帑損失。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旭明指出,發展商向屋宇署提交翻新工程申請時,屋宇署一般會交相關部門傳閱諮詢意見,兩個月內必須給予答覆。

他指出,由於屋宇署是按照《建築物條例》審批申請,只要申請符合地積比率及規劃要求等,即使有部門例如地政總署反對,屋宇署也要照樣批准。至於地政總署則是按地契處理,地契屬合約範圍,有爭議性,往往需先諮詢法律意見,未必可以在兩個月有結果。

陳旭明形容赤柱廣場未批先建的事件十分罕見,因為發展商多數會與地政總署討價還價,達成補地價協議或確定地盤可以興建有關項目後,始動工興建,否則萬一地政總署不批准,發展商便要還原項目,而即使地政總署容許補地價,發展商也因物業已建成甚至出租,變成「肉隨砧板上」,任由地政總署開價。

領匯發言人證實領匯一星期前曾與地政總署商討有關事件,解釋該集團一向是按照房署準則作為計算總樓面面積的基礎,現正等候地政總署回覆。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按照《建築物條例》審批業主改建的申請,《條例》只規管建築物的地積比率。

美聯物業工商舖副主席黃子華表示,赤柱廣場位於港島南區,擁有無敵海景,環境優美,商場的市值呎價可達二萬五千元,僅略低於又一城的三萬多元呎價。換言之,以領匯加建的二萬多平方呎計算,涉事樓面面積市值達六億元。

議員轟部門各自為政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炮轟部門各自為政,對總樓面面積的計算方法混亂,炮轟不合地契要求的申請,竟然可獲屋宇署批准,他擔心部門各有一套標準,令領匯有機可乘,偷雞過骨,令庫房有損失。他促請相關部門嚴肅處理事件及公開交代事件。

另一議員李永達指一個月前曾就此事約見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要求嚴肅處理,他批評兩個部門對同一事件持相反意見,造成混亂,會在立法會會議上質詢。

記者譚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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