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孕婦臨急在口岸或救護車上產子,初生嬰連着臍帶送院,到底出生地點如何界定?北區醫院表示,嬰兒出生的時間及地點取決於嬰兒離開母體的時間及地點,並非計剪臍帶的時間。嬰兒未到達醫院已出世,院方只能根據救護車主管提供的資料填寫紀錄提交入境處。
私人執業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昨表示,嬰兒離開母體後,只要臍帶戴上臍夾,可避免細菌或外物經胎盤進入嬰兒體內造成細菌感染。他認為,由口岸邊境送抵醫院不過一小時車程,期間臍帶外露亦無大問題。
婦女懷孕後期,即卅六、卅七周,隨時「生得」,需每周一次產檢確保胎兒情況穩定。惟內地孕婦涉及簽證、經濟等問題,往往臨盆一刻才趕過關來港分娩,或危害母嬰健康。靳醫生表示,來自上海、北京等較遠城市的內地孕婦,來港簽證通常是一年限來港兩次,故多主動要求約定時間剖腹生產。首次來港產檢後即返回原居地,待臨盆前數周先到深圳待產,作動才過關,「頭胎作動動輒十多小時,可以捱到醫院分娩;但多胎的孕婦作動時間較快,一、兩小時內可分娩,若遇上塞車,有機會在途中分娩,BB損失港人身份事小,賠上性命事大」。
靳指,鄰近邊境的北區醫院成為內地孕婦「衝閘」熱點之一,但該院並無產科及兒科,即使急症室護士具有助產士資格,一般只能應付順產及單胎分娩,若涉及複雜個案如孖胎、早產嬰,須由產科醫生及專科護士接手。他呼籲內地孕婦切勿「臨急衝閘」來港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