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百年老字號中成藥「保濟丸」於前年被揭發含有致癌違禁西藥成分,觸發生產商李眾勝堂的股東出現內訌。李眾勝堂已故掌舵人李賜豪與元配所生的兒子,以公司的名義入稟高院,指李賜豪的第二任妻子李嘉倫及已辭職的董事經理黃炳正監管產品不力、隱瞞事件和發放失實訊息,導致公司有金錢損失,更損害公司一百年來的聲譽,要求他們賠償。
原告李眾勝堂(集團)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李嘉倫、黃炳正、PCHT Herbal Sciences Limited及Wishland Limited。入稟狀指,李嘉倫雖在○一年辭去原告的董事職務,但她仍繼續收取原告的薪酬,是原告的影子董事。黃炳正於○六年九月至前年一月期間是原告的董事。第三和第四被告自前年一月起由李嘉倫手中接掌了原告的控制權。
入稟狀稱,李嘉倫的兒子李偉能聲稱擁有美國化學學位,曾為原告提供顧問意見和服務,包括於○一年推出保濟丸膠囊。黃炳正則於○七年及○八年先後引入其他公司生產保濟丸膠囊。前年初,新加坡驗出保濟丸膠囊含致癌藥物「酚酞」及減肥西藥「西布曲明」,香港衞生署於同年三月下令禁售有關產品,至兩個月後才解禁。
原告指,被告管理不善,令保濟丸膠囊未能達至安全標準,又向公眾及當局隱瞞產品內含致癌物質,並向公眾發放失實訊息,更無作出足夠的補救措施,結果令事件被傳媒報道為「藥物安全醜聞」,不但引致原告有金錢損失,更傷害原告的百年聲譽,被告須為此賠償給原告。
案件編號:HCA 223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