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大火罪魁在食環署
小業主陳先生認為,大火肇因是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樓不善所致,故當局有責任賠償受大火波及的樓上業主的損失。他指大火燒毀整幢大廈公共設施,大部分單位門、窗被燒熔,期望當局能夠為整幢大廈進行維修,讓他們能早日返回居所安頓。
另一名小業主吳先生也稱,不滿至今未能返回單位了解損毀情況,但有人卻在未徵詢業主情況下,安排大廈重新塗油,擔心會影響他們的家居保險索償。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回應稱,上月廿三日曾與十多名業主及代表會面,聽取他們的訴求,並於昨日知會業主,有熱心人士籌款為大廈維修公用地方、外牆及供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