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火無情,社署更無情。早前深水埗一場火警燒毀劏房住客劉先生的棲身之所,行動不便的他,全副身家僅餘百多元,惟社署未有安排臨時居所,令他要在街頭露宿兩天,幸有社工私下借錢相助,才能另租劏房棲身。有團體狠批社署做法涼薄,沒有按需要發放緊急基金。
去年十一月廿六日晚上,深水埗福榮街一幢唐樓的劏房失火,五個劏房被嚴重焚毀。其中一名靠綜援過活的四十一歲劏房租客劉先生,剛接受割腫瘤手術,由於失去家園,徬徨無助。劉指,當時在場社署職員竟說:「你去街或者公園瞓住先啦!星期一再去辦事處搵幫手。」該職員稱火警只屬一級,加上是周六,署方未能安排臨時庇護中心安頓,只向災民派毛氈,指有需要可待下周一向社署求助。
「我成七千蚊嘅積蓄,喺劏房燒成灰,全身得番百幾蚊!」劉表示,他最後在深水埗港鐵站外露宿,度過兩個嚴寒晚上。直至周一,他和另外兩名災民到社署辦手續,惟只獲十二月的綜援租金津貼,並無發放額外救濟金應急,幸有社工私下借錢應急,才能租住另一間劏房。
劉指,由於沒有餘錢買其他物資,其他團體社工獲悉其苦況後,協助申請其他慈善基金,購買煮食用具及食物。他嘆道社署做法不仁,幸有人好心相助,否則一早「餓死」。社區組織協會主席何喜華炮轟社署「離晒譜」,逼人「瞓街」,即使無法為災民安排居所,亦應轉介給其他志願機構。他指社署雖然設有緊急基金,但沒有善用。
深水埗民政事務處表示,當日得悉社署已派員到場,並認為沒有需要設立臨時庇護中心,亦再無接獲居民提出臨時住宿要求。社署則指職員到場協助登記,向居民派發毛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