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前日公布溫州動車追尾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通信信號集團所屬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在列車控制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作為總承包商履行職責不力,明顯在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至於鐵道部在列控中心設備招標、技術審查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致使其上道使用。
報告表示,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工作嚴重失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報告並認為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對事故發生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顯然,調查報告未能令人信服:既然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而鐵道部居然「使其上道使用」,這僅僅是「違規操作、把關不嚴」嗎?請問列控中心設備招標時有沒有進行過質量、性能、安全性比較?通號是否靠賄賂「打通關節」才「中標」?劉志軍、張曙光等是否因「見錢眼開」未經反覆測試直接上道使用?
一句話,溫州動車追尾事故核心原因不在程序而在於貪腐,不在天災而在於人禍,遺憾的是,調查報告有畫「技術」上的「龍」,卻始終迴避點「貪腐」的「睛」!
再深一層,「權力產生腐敗,絕對權力產生絕對腐敗」。鐵道部由於權力高度集中,集行政、企業、營運、設計、審查、使用、出資、用資於一身,掌控的「蛋糕」以萬億計,卻是大權獨攬,制度才是事故的源頭,但調查報告有觸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