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引用《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檢控一眾支聯會成員,結果令到呢條根本冇乜人識嘅法例重現人間,亦令到全港市民明白到,若然政府唔喜歡,不管你係乜政見都好,只要你喺公眾地方演講或者講故事,有關當局就可以檢控你,都咪話唔得人驚。原來不知不覺間,立法會議員都可能犯咗法。
為咗對抗呢條惡法,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Cyd)去信律政司司長,要求對方發出草擬證明書,等佢可以提出私人草案修訂呢條法例,將演講同講故事剔出規管範圍。阿Cyd仲透露,民政事務局今日將會主動刊憲,先行將立法會剔出規管範圍。
要特別將立法會剔出規管範圍,據了解係因為立法會眾議員不時都會搞啲立法會導賞團,期間少不免要講解吓啲設備,甚至講吓歷史咁,政府諗過度過,都覺得呢啲行為隨時令班議員惹官非,所以咪主動修訂囉。話時話,到底立法會新大樓開幕至今,有幾多個議員已經犯咗法都唔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