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與乘客發生糾紛偶有發生,有的士團體指,近月遇有不少乘客以投訴司機不禮貌或兜路為名,借故報警促使警方派員調解,趁機走數不支付車資。團體昨到警察總部外請願,不滿前線警員處理的士司機與乘客的糾紛時,未有敦促乘客付車資,令司機蒙受損失。有的士司機指「三十幾蚊車錢都被走數」,希望警方為其取回車資。
的士司機陳先生指,半年前於港島接載三男兩女,車程中不時被乘客粗口辱罵,乘客下車時更拒付三十多元的車資。陳攔截住其中一名男乘客並報警,但警員到場後,該男乘客反投訴陳危險駕駛,事件前後擾攘三個多小時。陳先生說:「警察話我簽個名就走得,但我未收到錢,警察話『我都無辦法,唔通用槍指住佢?』」其後陳先生多次報案追討欠款,但警方只着他自行往小額錢債審裁處以民事方式追討,事件終拖延至今。
的士司機權益會會長李匡晉指,十月至今收到五宗類似投訴,均指乘客無故報警投訴司機後走數,有司機報案追討欠款,反被警員說:「你再來報案就拉你!」該會五名代表昨早到警察總部外請願要求警方正視,李匡晉指,不付車資應屬刑事罪行,即使乘客與的士司機有糾紛,警方亦有責任敦促乘客先付車資,將事件獨立處理。他又指本月初已與運輸署開會商討,運輸署將事件備案,但未提供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