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公安廳過往向港人簽發續期回鄉卡時,亦曾亂象頻生。一九九九年推出的首批十年有效期回鄉卡,於○九年到期並陸續更換,但當局為易於識別新舊卡,把新證號碼最後兩個字由「00」改為「01」,少少改變,卻為數以萬計在內地生活的港人帶來極大麻煩,最後公安部要發文解釋,事件才告平息。
有港人去年初投訴因遺失內地銀行提款卡,補領時因證件號碼尾數不同,被懷疑非本人,需自費二百港元到中旅社申請一份證明書,再花二千多元將證明書交予律師進行公證,內地銀行才受理。另有在內地擁有物業的港人,因樓價上升擬將物業出售,惟到銀行贖樓契時,卻因回鄉卡號碼不同而碰壁,花了一個月時間才證明身份,但樓價已下跌,見財化水。
由於帶來極大麻煩,公安部發出公開文件,解釋回鄉卡最後兩個數字屬換證次數,並計劃研究回鄉卡電子化,擬設終身編號,把換證次數數字與回鄉卡號碼分開。
其後,本報又揭發有香港人的新、舊回鄉卡的姓名,繁簡字體有不同,令卡主返內地銀行提款時被拒,要回港透過區議員協助才獲補發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