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警方海關手鬆 「閹槍」重振雄風

早前一名居港台灣商人持改裝「閹槍」(失效槍械)的真槍自轟喪命,令人關注「閹槍」的監管問題。本報追查發現,警方在監管「閹槍」的制度上有極大漏洞,竟不用檢查「真身」便發出豁免許可證。除了發牌制度鬆懈,本港槍迷更可輕易從網上渠道購得槍械配件及子彈,令「閹槍」隨時可以重生。立法會議員直斥郵寄槍械配件「離晒譜」,要求海關加強抽查郵包。不過,海關近三年在郵寄抵港的郵包中,只揭發一宗涉及槍械或槍械零件的案件。

根據警方資料,本港「閹槍」須由香港警方軍械法證科檢驗,證實槍械喪失發射功能且不能被還原,才會考慮簽發豁免許可證(俗稱「閹槍紙」)。不過,有槍迷透露,警方所謂的「檢驗」,只是紙上談兵,很多時所訂購的「閹槍」還未抵港,只要向警方附上有關資料,便可獲發許可證,而要將「閹槍」翻生,更加易如反掌。

攜彈殼過關 搜出竟放行

記者按照槍迷指示瀏覽一個本地槍械的網上討論區,發現有網友指曾在外國網站購得槍械零件,對方更附上相關型號、價錢及網址供其他網友參考;另一名網友更稱,早前往內地「燒槍」後把其中幾顆彈殼帶回港,過關時雖然被關員抽查,發現身上藏有彈殼,惟仍獲放行。

另方面,記者亦發現有居於英國的港人在網上發表其收藏多款子彈的相片,引起一眾本港槍迷熱烈討論,不少網友更要求「幫手」購買並郵寄到港。該名港人欣然答允,並留下電郵地址,表明要「一次過落訂金」,隨後更留言叫買家盡快「過數」,亦指可找朋友代帶子彈回港交收。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直指,郵寄子彈到港簡直匪夷所思,因為本港嚴禁郵寄任何槍械或槍械零件到港。他提醒槍迷不要以身試法,「其實啲人收埋彈殼係好危險嘅事,只要用機器『啤番』好個彈殼,加番彈頭、火帽同火藥,就係一粒打得嘅子彈,外國靶場好多都係咁樣循環再用。」

威脅港治安 促重罰阻嚇

黎直言,警方監管「閹槍」上存在極大漏洞,令部分槍迷有機可乘。他稱,申請豁免許可證時,很多時只要提供兩張「閹槍」相片和型號,不須繳交實物,該支「閹槍」分分鐘仍未完全「淨身」,只要加上新的發射組件和子彈便可再使用。「喺呢嗰制度下,好多槍迷為咗要把打得(有發射功能)嘅槍,都會走『法律罅』,佢哋send(發送)嗰兩張相,未必同真身係同一型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表示,「閹槍」及槍械配件經郵寄抵港簡直「離晒譜」,嚴重影響香港治安及市民安全,促請警方及海關追查相關網站及加強抽查郵包;若截獲「閹槍」或子彈郵包,應予以重罰,起阻嚇作用。

警方發言人稱,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刑事及病歷紀錄作參考之一,考慮簽發豁免許可證,證件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持有人須於到期前申請續期。發出許可證後,警方會定期及突擊檢查發證的失效槍械。海關則指,在近三年郵寄抵港的郵包中,於二○一○年錄得一宗(六件)關於槍械或槍械零件的案件。

圖:甘偉倫、被訪者提供

文:陳名仲、李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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