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機構人手編制中,法官職位有一百八十九個,但現時只有一百四十九個是全職法官。由於法官人手不足令案件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其中高等法院民事案件的輪候上庭時間,由○六年的一百二十四日增至去年的二百一十五日,上訴庭曾在判詞中指法院有人手不足問題,要求盡快改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批評,輪候時間太長對訴訟人不公道,除了訴訟費負擔增加外,訴訟人在輪候期間往往會忘記事件細節,「等候期間其實好多嘢都唔記得咗,外國人有句說話叫Justice delay is Justice denied,即係延遲去執行呢個公正就等於無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