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單法庭案件好盞鬼,可以話係本年度其中一單奇案,簡直奇過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無巧不成話,兩單案嘅原訴人都係「阿婆打官司」,而且都係一度勝訴。
最近呢一單奇案係咁嘅,家住筲箕灣興東邨嘅六旬鄧綺瑜係綜援受助人,公屋租金同差餉都係由社署支付。鄧婆婆入稟告官,原因係政府分別於○二及○七年推出紓困措施,寬免公屋租金同差餉,佢認為社署應該退還相關金額二千三百元畀佢。
好嘞,大家運用一下普通常識,原訴人一向唔使交租,政府寬免公屋租金同差餉,社署應唔應該「回水」畀佢呢?梗係唔應該啦。打個譬喻吖,功夫茶請你食飯,唔知點解餐廳老闆大發慈悲益街坊,宣布飯錢全免,咁功夫茶係咪應該將相關飯錢轉送畀你呢?唔好玩啦,你估你係又食又拎嘅國產野蠻狗官咩!
本來呢,智力只要稍稍正常都會覺得阿婆打官司實在無理取鬧。之但係好可惜,香港有一班智力超常嘅司法人員,高等法院原訟庭匪夷所思判阿婆勝訴,可獲發還相關款項喎。
好彩社署都唔蠢得晒,仲識得提出上訴。經過一輪答辯之後,上訴庭尋日推翻原訟庭裁決,判定社署毋須向鄧綺瑜支付政府寬免嘅公屋租金同差餉。判辭指出,社署代綜援戶交租係實報實銷,政府寬免租金同差餉嘅款項不屬於綜援戶。判辭又認為,無論有冇寬免措施,綜援戶根本毋須交租,因此不存在社署侵吞款項,原訴人錯誤理解。
換言之,原訟庭法官同樣錯誤理解,先至會判阿婆勝訴。再換言之,法官判錯案。
呢嗱嗱嗱,法官判錯案呢家嘢可大可小,隨時損害香港賴以生存嘅法治基礎。你知啦,判錯案即係公義不彰,公義不彰即係無法無天,無法無天即係世界大亂,到時香港一定瓜得!
關於判錯案,有一單更加離譜。有人涉嫌剪爛大廈防盜鐵絲網而被控刑事毀壞,原審法官認為被告盤問證人之時語無倫次,將佢還押監房索取精神報告。上訴庭法官質疑還押決定係明顯犯錯,未定罪唔應該令人失去自由。被告最終上訴得直,反映無辜坐監十四日其實係冤獄。
喂,香港奉行一國兩制就係要避免好似神州大地咁多冤假錯案啫,你無端端剝奪老百姓人身自由,六月飛霜都有之!
講到呢度,功夫茶有必要代全港七百萬小市民求一個情。饒命呀法官大人!開恩呀法官大人!切莫再判錯案呀法官大人!若然法庭官司一錯再錯繼續錯,爆發另一波移民潮就唔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