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中外的汕尾烏坎村維權行動,中共廣東省委答應村民三點最低訴求,包括釋放被捕村代表、交還疑遭虐殺的村民代表薛錦波遺體、承認村民自己選出的理事會,並保證不秋後算帳,換取烏坎村取消原訂前往市府的遊行示威。這是烏坎村農民維權運動階段性勝利。
省委應繼續秉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取態,跟進處理村官與發展商勾結賤賣土地、私吞利益、貪贓枉法問題,給烏坎村民一個公正交代和圓滿處理;同時應對烏坎村「治標」經驗教訓加以總結,掌握規律指導全省農村「治本」,將層出不窮的由土地糾紛引致的群體性抗爭,在民主與法制軌道上妥善解決!
一九七八年,安徽鳳陽小崗村十八位農民以「託孤」方式,冒着被扣上「走資」帽子風險,立下生死狀,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了紅手印,拉開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吹響了中國改革開放的號角。
三十三年之後,廣東烏坎村農民以高度的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憑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的憲政權利為依託,在連年上訪不果後,組織起來進行和平抗爭,並借助中外媒體將事件真相和訴求昭示全世界,最終得到當局的理解,令維權事件朝合理方向發展。在這個意義上說,烏坎維權開啟了中國農村政治體制改革的先聲,烏坎村歷史地位不亞於小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