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暴,揭露咗選民登記原來係咁粗疏,所以公眾都好緊張其他選舉有無類似情況。而一千二百個選委選出後,尋日公眾正式可以去選舉事務處「查冊」,睇下呢班選委嘅常用地址有無古怪情況。但選舉事務處話根據法例,市民只可以「查閱」,唔可以用筆抄,亦唔可以影印。
其實好多同選舉有關嘅資料,例如選舉申報開支、選舉廣告等,普通市民都可以去選舉事務處「查冊」,仲可以抄低、影印,所以好多時候傳媒都係靠呢啲途徑,去揭發有無候選人漏報選舉開支等,但偏偏尋日開始畀公眾「查冊」嘅選委會當選人登記冊,就諸多限制。
選舉事務處回覆話,根據法例,由於登記冊內有選民地址,屬於個人私隱,所以只能用對眼望,連用筆抄低都唔得,但唔畀人抄,試問又點記得晒千二人住址呢?可以查但又要令查冊嘅人記唔清楚詳情,咁嘅安排,究竟為乜?真令人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