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專家證明可行性
審批小組更會考慮開支預算,必要時可修改預算項目並設上限,而申請資助金額多於二百萬元項目,則需由有關基金委員會審批,該委員會通常每季開會一次,而批准亦需獲其他政府部門認可。
「真係多要求!」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對有關基金審批撥款的做法太嚴苛,動輒要有合資格的註冊工程師製作計劃書,或要專家證人證明可行性。王指出,學校及大廈綠化天台只是社會活動,申請應較寬鬆,如當局怕隨意撥款建設有危險,便應派專業人士協助申請,但政府卻又欠缺相關措施。王又稱,會提交有關問題在立法會討論,要求當局正視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