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機疑用錢誘少女車震

【本報訊】貨車司機疑設下金錢陷阱,用一千元聘請十六歲校服女生上車幫手修理貨車,期間涉嫌以「整車」和「替他釋放有害物質」等藉口,在車上欺騙女生「擘腿」做出性感姿勢,最後二人更「車震」性交。司機原先被控強姦罪,事後改控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時,法官則對案情中的「虛假藉口」充滿疑問,要求控辯雙方先作法律爭拗;官又形容案中部分情節如外國電影的脫衣舞孃般。

卅六歲被告黃嘉奇,被控在今年五月廿六日下午在元朗屏山橋街一僻靜處,向十六歲讀中五的女事主X,以虛假藉口包括替他修理車輛及「把有害的物質從他身上釋放出來」等,而促致X與他性交。

案件編號:DCCC 97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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