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茶平時冇乜特別留意強積金戶口嘅表現,當中有三大原因。
首先,明知積金局管理水準乏善可陳,強積金戶口唔慌會有乜嘢驚喜,睇都費事睇。其次,即使積金局唔將你嘅積蓄蝕清光,雞碎咁多嘅所謂退休保障,幾乎百分之百肯定無法令人安享晚年,冇必要𥄫到實一實。至於第三個原因,喂,強積金要等到六十五歲先至有權提款,功夫茶仲咁後生,理得佢滾存咗幾多吖!
之不過咁,月有陰晴圓缺,人有霎時禍福,以下一則消息忽然之間引起功夫茶少少興趣。積金局正式就提早領取強積金展開諮詢,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容許患上「末期疾病」嘅供款人未到六十五歲即可提款,亦建議容許供款人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領取,諮詢期至明年三月底。積金局非執行董事袁國強係咁講嘅,容許身患「末期疾病」嘅供款人提早領取,係因為佢哋未必需要保留積金戶口嘅權益作為退休保障用途,而靈活選擇提取比例亦可照顧不同人士需要。
至於「末期疾病」嘅定義係乜,積金局同樣列作諮詢題目,交畀社會人士提供不同意見。之不過咁,既然積金局講到合資格人士未必需要保留積金戶口嘅權益作為退休保障用途,意思已經呼之欲出啦,你要大限將至死到臨頭,而且有醫生證明時日經已無多,你先至有權提早動用強積金。
好嘞,不妨假設一個情況,有一個人不幸遇上車禍,被迫切除兩隻腳,必須以輪椅代步。咁啱外國發明咗一套超高科技義肢,令到殘障人士可以健步如飛,費用係一百萬元。又啱啱遇着剛剛,呢一位車禍受害者嘅強積金戶口有一百萬元,佢應唔應該有權提早動用去改善下半身以及下半生嘅福祉?如果按照積金局嘅大方向,死到臨頭先至有權提早動用強積金,對唔住嘞,呢一位車禍受害者睇怕要一世坐輪椅,鬼叫斷咗雙腳並唔係「末期疾病」咩!
再假設一個情況,有人唔係患咗「末期疾病」,不過係一種唔做手術就會死嘅急性重病。有錢做手術就醫得番,冇錢做手術就瓜老襯,請問積金局,咁又應唔應該有權提早動用強積金呀?
即係咁,一個人要證明自己死到臨頭先至可以提早動用強積金,橫睇掂睇都係不近人情。正所謂積穀防饑,積穀嘅意義就係肚餓嘅時候得以溫飽。積金局家陣嘅做法就等於只准你積穀,不准你防饑,好冇品啫!
計功夫茶話齋,提早領取強積金權益展開諮詢係冇錯嘅,不過諮詢範圍應該擴大,畢竟強積金不准應急絕對講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