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小姐(服裝):「末期病患,快要死亡,啲強積金係之前辛苦工作儲番嚟,贊成可以早啲攞番,我認為剩番一個月至三個月命,已經可以評定為末期病患者。」
戴先生(維修):「贊成末期病患可以提早攞番強積金,因為患病要錢醫病,但失業就唔贊成可以提早攞錢,因為有錢使,可能令人失去工作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