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取款原因:危疾 否決理據:危疾不一定會致命,僱員治愈後仍然需要退休保障,而公立醫院提供合理低廉費用的醫療服務,即使要自費的昂貴治療方法亦有援助
提早取款原因:直系親屬罹患危疾 否決理據:即使為直系親屬承擔巨額醫療費用,但強積金目的是為僱員累積退休儲蓄,公立醫院提供合理低廉的醫療服務
提早取款原因:失業 否決理據:若設經濟審查,難以界定「因失業導致經濟困難」,不設審查又會令僱員每次失業皆提取供款,造成無法累積款項應付日後退休生活,失去強積金原意,認為失業人士最重要是找一份新工作,勞工處可提供服務,而因失業有財政困難亦可申領綜援
提早取款原因:自置居所 否決理據:政府已有措施協助低收入及中產家庭置業,本港強積金供款比率低,年輕僱員未必能夠累積到足夠強積金支付物業全數款項或首期,而法例規定強積金資產不可直接投資於物業市場
提早取款原因:教育 否決理據:本港的幼稚園至大學教育,均可透過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獲得助學金及貸款
資料來源:提取強積金權益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