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雞苗運輸商販今年六月中危坐中環天橋頂抗議,到場視察的警署警長劉志堅不幸失足墮橋斃命,該雞販昨於東區法院承認阻街罪,並對事件深感後悔及失眠。法庭指被告六十二歲從未犯法,可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准他以五百元保釋至明年一月四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劉玉棠報稱無業,他承認於今年六月十五日,爬上中環干諾道接連怡和大廈及遮打大廈的行人天橋頂並在該處逗留,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阻礙。案情指當日早上八時四十分,有途人發現被告危坐天橋頂邊,身旁有大橫額寫着「禽流感並不可怕!可怕的卻是狗賊周一嶽!禽流感禽不死我!狗賊周一嶽卻擒死我!我要人權!我要權益!」字句,遂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知道被告在○八年禽流感時關閉家禽生意,但無得到政府賠償,遂示威要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接見他。其後警方與消防封鎖干諾道東行及畢打街多條行車線及鋪設氣墊,令中環等港島多處擠塞,被告在三個小時後才被制服押回安全地方,解封後交通回復正常。
求情時律師指被告交還家禽牌照後至今三年,仍未得到賠償,只因一時氣憤才犯案,之後感後悔及失眠,望法庭罰款了事。但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嚴重影響到公眾,危及自己又危及公眾安全,不適合判罰款。
案件編號:ESCC 502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