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腦退化症的五十七歲女子,涉嫌在吐露港公路上駕駛私家車,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昨在荃灣法院再提訊。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受病情影響,不適合答辯,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再訊,以決定處理方式,被告獲准繼續保釋,但要交出駕駛執照。
控罪指,被告高淑芳於去年九月十六日早上九時許,在吐露港公路不小心駕駛一私家車。案件於七月四日在粉嶺法院提訊時,裁判官下令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案件昨安排在荃灣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FLS 85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