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斬普查員住客候懲

兩女一男人口普查員,到一名五旬的士司機住所家訪時,遭對方恐嚇「斬人」驅逐,觀塘法院昨裁定被告刑事恐嚇罪成。裁判官更批評負責錄口供的警員馬虎不專業,連關鍵的恐嚇字眼也沒有記錄清楚,最終只能靠證人的庭上證供將被告定罪。裁判官同情被告情緒激動的原因,考慮他背景良好,下令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被告保釋至十二月三十日判刑。

裁判官引用英國諺語「A Man's Home Is His Castle」,表示同情被告自覺被上門騷擾私隱受侵犯後的激動表現,而普查員面對突發事件的反應也不夠敏感,但普查員始終是依法辦事應受保護。裁判官勸被告要好好與感化官合作,若報告不理想只能判監。

五十歲被告高海明,被控於七月三十日,在秀茂坪寶達邨達怡樓的住所,刑恐普查員組長莊幼玉及兩名普查員曾慶業及林韻鈺。裁判官表示,三名普查員的庭上證供均有共通處,清楚描述被告當日自稱有精神病,恐嚇三人再不離開就會「斬人」,期間亦提及「青山」這字眼,明顯已構成恐嚇。

通宵工作疲累 被擾清夢扯火

對於只有普查員組長莊幼玉稱看到被告持刀,裁判官指莊的證供有不少矛盾,加上替其錄口供的警員亦記錄得不清不楚,連恐嚇的關鍵字眼也未有正確記錄。裁判官批評該警員工作拙劣兼不夠專業,終令法庭無法接納警方的證供。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及育有兩名成年子女,一向行為良好,只在八四年有一項非法聚賭案底。他並無精神病,是好丈夫和好父親,當日因通宵工作後疲累不堪兼睡眠不足,不滿普查員在未預約下上門擾人清夢才一時失控發脾氣,並無預謀。辯方強調,被告自知不應態度差及說粗言穢語,願向事主道歉,幸事件中無人受傷,被告亦無亮刀,在事件中也無任何得益,他一心只想趕走普查員,發生時間很短,屬最輕微的刑恐案情,而被告歷經法庭審訊已知不好受,已上了寶貴的一課,以後不會再犯,希望可以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KTCC 39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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