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示威也不容僭建

如果說神州大地造成死傷枕藉的校巴問題源於嚴重超載,那麼香港的村屋僭建亦可作如是觀。一幢村屋明明只准三層高,有人居然額外多建一、二甚至三層,那不是超載是甚麼?決意參選特首的唐英年早前講過「村屋可建九層」,讓新界鄉紳產生美麗的誤會,難怪這一位生於龍年的紈絝子弟被形容為「龍豬」。

校巴超載容易車毀人亡,村屋超載則有機會死人冧樓,因此嘛,依法取締乃義不容辭之事。可惜特區政府長期放之任之,終於造成尾大不掉的尷尬局面。而且新界鄉紳乃著名的民風兇悍,示威之時少不免人身攻擊,利用「語言暴力」和「影像暴力」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無情地惡意詛咒,咒語包括「林鄭快啲去死」。

若你問我,我會說,示威也不容僭建。和平示威乃香港的優良傳統,○三年五十萬人上街遊行最終和平散去,仍然發揮了非一般的威力,董建華腳痛下台。若然示威僭建了「無理訴求」,若然示威僭建了「暴力行為」,若然示威僭建了「挑釁高官」,一切將會顯得變味。

新界鄉紳的訴求合理嗎?橫看豎看也跟合理兩字扯不上半點關係。僭建者,非法也,你去維護一己的非法空間,無異於強盜聲稱贓物乃神聖不可侵犯。要是成功爭取僭建合法化,所有奉公守法的小市民都變了傻瓜。

最重要的是,暴力必遭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