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火臥薪終釀禍 死傷枕藉官之過

月前,本報專題報道「花園街排檔劏上劏難走火」,指出花園街去年底發生三級大火後,雖然當局建議擴闊排檔中間的距離,惟因食環署執法不力,排檔中間距離非但未擴闊,反而更加狹窄,一旦發生火警,隨時重演火燒連環檔。可惜忠言逆耳,當局將本報的警告當作耳邊風,終於釀成奇災巨禍。

花園街兩邊排檔昨晨發生四級火警,烈燄沖天,火勢迅速蔓延,波及兩旁住宅,造成九人死亡、三十多人受傷慘劇,這是十五年前旺角嘉利大廈大火以來,本港死傷最嚴重的火災。消防處初步懷疑有人縱火,事件已交由警方重案組處理。當務之急,當局既要做好善後工作,更應追究火災的責任,堵塞漏洞,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現階段雖然不排除與縱火有關,但無論如何,從現場種種迹象顯示,花園街排檔的確長期管理不善,食環署欠缺危機意識,有法不依,執法不力,實在難辭其咎。

事實上,街邊排檔因貨物大量堆積,通道狹窄,加上涉及利益衝突,一直是安全陷阱。花園街排檔在○三至○七年至少發生六宗火警,去年十二月更發生三級大火,近百排檔被焚毀,令人觸目驚心。當局事後亡羊補牢,建議擴闊排檔中間的道路,存貨也不能太多,一來降低火燒連環檔的機會,二來方便消防員救援。然而,事過境遷,不少商戶好了傷疤忘了痛,花園街回復舊觀,排檔密密麻麻,危機四伏。不少排檔甚至「劏上劏」,「一分為二」式經營,致使檔位不斷擴張,雜物堆積阻塞通道,令檔口之間更見狹窄,埋下禍根。

食環署早前承認,涉及花園街排檔轉租、分租的投訴一直上升,去年共接獲九宗投訴,今年截至九月已有十二宗,但食環署辯稱經過調查,未發現足夠證據證明有分租情況,所以「零檢控」。這就奇怪了,花園街排檔過分密集,有目共睹,難道食環署人員有眼無珠?本報記者現場採訪,很快就發現分租轉租的情況相當嚴重,為甚麼食環署竟然視而不見,見而不理?正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議員指出,如果當局正視《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警告,也許事故可以避免。

臨禍忘憂,憂必及之,花園街火災燒出食環署疏忽職守真相。曾蔭權也不得不承認,當局在去年花園街火災後雖然採取了一些補救措施,但措施顯然不足。不過,他話鋒一轉,指消除隱患不只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也需要地區合作,希望區議會能盡快深入討論。曾蔭權不追究食環署執法不力,卻卸責區議會,可謂咄咄怪事。

當局平時得過且過,胡混度日,出事就推卸責任,這正是悲劇不斷重演的真正原因。其實,除了花園街,旺角通菜街、銅鑼灣渣甸坊、北角春秧街等也是排檔林立,定時炸彈隨時爆發,當局再不吸取教訓,排除隱患,即使避得過排檔大火,也避不過民怨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