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迷幻漢糾黨打劫囚12年

【本報訊】有吸食毒品「五仔」習慣的卅一歲男子,在藥物影響下,於一日內先後在荃灣區的手機店和眼鏡店胡言亂語及自稱是黑幫「大佬」的手下,劫走手機和太陽眼鏡,並於五日後糾同多人到油尖旺區賓館和遊戲機舖打劫和用刀傷人。該名迷幻癮君子及他的一名同黨昨在高院認罪,分別判監十二年及十年。

有暴力自稱黑幫等案底

首被告黃錦(卅一歲)及次被告吳紹明(卅四歲),一同承認一項搶劫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吳判監十年,黃因再多認兩項搶劫罪,共判監十二年。控方透露,黃曾有暴力、搶劫、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等案底,於去年一月獲釋。吳則有三次出庭紀錄,○九年獲釋。

案情指,首被告黃錦於去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二時許,獨自到荃豐中心一手機店,陳姓店員見黃語無倫次,知道黃受藥物影響。黃後來自稱是黑幫分子,要求陳以一千元將一部價值二千元的手機賣給他。陳拒絕,黃於是取出一柄長刀並刺傷陳。黃最後取走一部手機連耳機,但放下自己的手機和五百元,離開前更喝斥:「有咩麻煩我會返嚟搵你!」黃於一小時後,再獨自到荃灣悅來坊一眼鏡店,重施故技威嚇店員,取走一副太陽眼鏡後離開。

去年十月十七日早上七時許,兩名被告聯同另外兩名男子到油麻地一間賓館打劫,其中一賊人持刀和傷及兩名女職員,四人劫走一萬多元現金。同日晚上近十一時,兩名被告與另一男子到旺角遊戲機中心「Gamezone」,黃與職員爭執及用長刀傷及一名保安員,保安員送院並需留院五天。兩名被告於兩日後在荃灣悅來酒店被捕。

案件編號:HCCC 36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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