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前日落案起訴兩名女懲教署人員,涉嫌索賄收賄,及企圖詐騙一名內地女囚犯和其友人五十三萬元;而涉案的一名二級懲教助理更不惜訛稱身在澳洲的祖母中風,要求女犯支付五十萬元作醫藥費及其父母生活費,並企圖誘使女犯的內地男友人借三萬元給她助母「找卡數」等。據了解,兩被告已被懲教署停職,暫獲保釋,今早在荃灣法院應訊,待轉介區院審理。
據悉,今次案件由懲教署主動轉介廉署,兩被告「埋手」的內地女於案發時在芝蔴灣懲教所服刑,負責清潔,據悉,該名女犯人姓伍,育有一女,家境富裕,在內地從事房地產業務,又有酒店,入獄後仍需遙控其在內地的生意。懲教署發言人稱,任何懷疑貪污個案均會轉交廉署,過往絕大部分個案都由部門主動轉介,過去三年部門無職員因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起訴。
兩名被告分別為卅六歲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及四十七歲懲教主任黎秀慧。案發時,吳淑怡隸屬押解及支援組,被控四項罪名,分別為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三項企圖欺詐罪名。首項控罪指她涉在○九年十二月廿九日向該名女犯的一名友人索取手袋及珠寶。
另兩控罪則指她涉嫌在去年一月七日及二月六日,利用多個虛假藉口,包括訛稱祖母在澳洲中風要錢作醫藥費,及需支付父母在當地照顧祖母的生活費,企圖誘使女犯分別給予她五十萬元及另一筆款項。吳又涉在去年一月二十四日,訛稱要錢支付其母信用卡債項,企圖誘使該女犯的友人借貸三萬元。據知女犯的友人是一名內地男子,二人關係親密。另一被告黎秀慧,花名小魔怪,案發時隸屬芝蔴灣懲教所醫院,負責看管包括該女犯在內的囚犯。她被控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首項控罪指黎涉於去年二月廿二日向女犯的男友人,索取一份建築工程的升降機採購合約,作為替女犯及友人傳訊息的報酬,據悉黎是代其男性朋友索取合約。第二項控罪則指她涉於去年三月廿三日接受女犯男友人一部筆記簿型電腦。芝蔴灣懲教所是囚禁成年女犯的中度設防監獄,但已在去年七月停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