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一手樓銷售業界支持

鑑於一手樓銷售問題多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公布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公眾諮詢,加強規管售樓安排,發展商及相關人士若作失實陳述,最嚴重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入獄七年,政府會設立新執法當局專責處理。不過,即將推出的居屋及置安心房屋資助計劃卻獲政府「開恩」豁免,不受監管。身兼規管一手樓銷售督導委員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炮轟政府「管人唔管自己」,質疑政府未經委員會同意即豁免居屋是「自把自為」,要求政府下周在立法會會議中公開交代。

為提高一手已建成及未建成住宅物業交易的透明度,政府公布十招提高一手樓銷售透明度,除要求發展商開售前至少七日派發售樓說明書、至少三日前公開價單外,更要求售樓說明書須列明發展項目方圓二百五十米內的指明建築物,當中包括火葬場、骨灰龕及殮房等,售樓書亦不得有構想圖等不實資料,但容許廣告可以刊登構想圖,鄭汝樺指不想扼殺創意,但會要求廣告須有提醒字句。

繞過委員會冇討論

文件建議部分物業可獲豁免,包括整幢出售物業及丁屋等,若發展商將整幢物業售予某一機構,某一機構之後分拆單位出售,亦同樣受法例規管。另外,當局建議新居屋及置安心計劃可獲豁免,鄭汝樺解釋因居屋屬資助房屋,房委會有一套既定的銷售安排,包括開售前兩三個月會公布售價,居屋定價亦非與市價掛鈎,未必適合納入法例規管。

運房局承認居屋豁免未經委員會討論,因為居屋今年十月施政報告才宣布重推,當時委員會已完成工作。

政府提出在運房局轄下房屋科設立新的執法機構,長遠考慮將執法機構轉為法定機構,有關開支會由政府負責。

「政府應以身作則」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反對居屋獲豁免,「居屋都有示範單位,政府應以身作則,將居屋納入規管,既然政府覺得居屋做得咁好,點解仲要豁免?」另一督導委員會成員劉秀成承認委員會不曾討論豁免新居屋,但認為有關安排無可厚非,因居屋一向豁免受其他法例規管。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指支持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但是部分條文希望可更清晰,商會諮詢期內會回應。

長實集團執行董事趙國雄表示,當局的有關規管建議值得支持,可增加一手住宅銷售的資訊透明度。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亦歡迎政府加強規管一手樓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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