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無視法官指令限制截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通訊,最新《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年報披露,截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風險而需向法官提交報告的個案,由○九年五宗增至去年的廿一宗,狂飆逾四倍,當中兩宗是法官早有附加條件,要求執法人員禁聽某些號碼,但依然違反規定多次截聽禁聽號碼,更有部門違規呈交報告時再發現另有前線人員早已犯規截聽而未被發現,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批評執法人員公然藐視法官規定,對制度視若無睹,令把關形同虛設,要求當局立即改善。
廿一宗個案中有四宗被法官撤銷截聽授權,十二宗增添附加條件,五宗由執法部門自行終止截取通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在報告指,一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中,執法部門三度向小組法官報告監聽目標情況有變,通話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法官就行動添附加條件規管,禁止聽取數個電話號碼,詎料某監聽人員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竟然五次截聽「禁聽號碼」。另有部門向法官報告監聽人員曾截聽「禁聽號碼」時,才發現於報告早數日,另一名監聽人員經已聽了禁聽號碼,法官最終需終止授權截聽。
報告另指有一名女監聽人員曾發現通話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可能性增加後,雖然她暫停監察並由上司於事發後第三日向法官報告,但該名女人員卻被發現於暫停截聽期間,曾接觸另一通話錄音但沒有在報告中交代。
胡國興批評部分執法人員至今尚未了解何時要呈交報告及保存截取成果,又指摘港府仍未修例容許他翻聽原始截聽錄音,僅能依靠並信任執法部門的文字報告,導致他在部分違規個案,未能履行其檢討職能,他將於下周一舉行聽證會詳細交代報告。據了解,保安局正考慮修例容許專員翻聽原始錄音。
執法機構去年共獲授權一千三百七十五宗截聽,一百一十五宗秘密監察,包括七十五宗第一類監察,四十宗第二類監察,另十宗截聽及一宗監察申請因為部門提供資料不全被拒。有關行動共拘捕三百六十五人。記者陳兆豪、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