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姚韡,涉嫌分別以數萬元及四萬元利誘兩名隊友在本周二香港青年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友賽中「打假波」,被控以兩項行賄罪,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姚否認控罪,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六日進行預審。
現於香港甲組球會「港菁」効力的被告姚韡(廿歲),在親友陪同下出庭應訊。被告一直表現鎮定,並清楚表示否認控罪。控方指,控方將會傳召五名證人,包括兩名事主及三名廉署人員,另外亦有兩段合共一小時的錄影會面紀錄呈堂,控方不反對被告申請繼續保釋。
裁判官准被告續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但要他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他也不准接觸控方證人,且須於每星期一到屯門警署報到。
控罪指,被告於十一月十二日及十四日,先後向香港青年代表隊球員陳湛羲及邱于銘提供數萬元及四萬元,作為報酬,要他們兩人參與在十一月十五日香港青年代表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時,不盡全力或以令球隊落敗的態度參賽。
案件編號:KCCC 445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