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港人九歲前初嘗酒

【本報訊】酒能傷身!香港肝壽基金調查顯示,港人首次喝酒的平均年齡為十七歲,百分之八人更在九歲以下便初嘗杯中物,顯示飲酒有年輕化趨勢。另外,兩成六人曾經「劈酒」,當中近百分之七人更每月至少「劈酒」一次,即每次飲六個單位的酒精。基金醫學研究委員會委員黎兆榮表示,醫學界對適量飲酒是否有助心臟健康仍有爭議,強調過量飲酒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呼籲市民適可而止。

「劈酒」普遍 副作用少人知

在五百一十六名受訪者中,三成六人首次飲酒年齡在十八歲以下,百分之八更在九歲或以前。黎兆榮指,九五年同類調查顯示,只有百分之五人在廿一歲前首次沾酒,可見飲酒問題有年輕化趨勢,估計因港府寬減紅酒稅令年輕人可負擔得起,亦與年輕人在唱卡拉OK及迎新營中飲酒漸普及有關。

調查顯示,一成八人一星期至一個月飲酒一次,百分之五每星期飲酒四次或以上。每單位酒精相等於四分之三罐普通裝啤酒,或半杯紅酒,或廿五毫升烈酒。以一次過飲六個單位為「劈酒」,調查發現,兩成二人曾「劈酒」,當中兩成半人一個月以上才「劈酒」一次,但有百分之七人每星期至一個月至少「劈酒」一次。另外,只有約一成人知道飲酒會引致腦退化症及心血管問題。

委員王永亭指,酒精會經食道、腸胃及肝吸收處理,長期飲酒過多會導致腦退化、心血管疾病及肝癌等問題。基金建議成年男士每日只可飲三個單位的酒精,女士每日只可飲兩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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