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Vs自律 衞生署奶粉商大鬥法

【本報訊】嬰兒奶粉宣傳手法備受爭議,觸發衞生署與奶粉商鬥法。衞生署正參考世界衞生組織指引,制訂《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預計明年初完成並實施,很大機會限制奶粉商賣廣告,惟沒有法律效力。為對抗規管,六大奶粉商今年中組成「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搶先於上月公布業界自律守則,惟只針對初生嬰兒奶粉,衞生署及香港母乳育嬰協會等推廣母乳團體已表明不支持。

建議食用量多50%

為免奶粉宣傳打擊母親餵哺母乳意欲,衞生署去年六月成立「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專責小組」,預計明年初完成草擬守則內容。本港守則將參考世衞訂立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規範奶粉商不當手法宣傳及促銷,惟只屬自願性指引,不具法律效力。

衞生署早前已針對奶粉商「出招」,包括曾分析市面三個品牌的「大仔奶粉」,發現奶粉商的建議食用量較衞生署建議高出最多五成,質疑令嬰兒攝取過多熱量,並對其他食物失去食欲。

奶粉商自知難逃規管,今年五月組成聯會,並搶先在上月公布業界自訂的《嬰兒配方奶粉市場推廣守則》,但只規定不可賣初生嬰兒奶粉廣告,違者由聯會仲裁,並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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