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當然有必要注重身體健康啦,盡量避免因病入院冒險接受庸醫劏肚,否則死咗都唔知乜嘢事。之不過如果你唔係正常人,而且係傷天害理嘅犯罪分子,身體健康實在冇乜必要注重,反而病得愈殘愈好。
點解咁講呢?事關內地執法人員欺善怕惡,對待一般老百姓就野蠻執法,若然你百病纏身患有傳染病,你通常會得到屢擒屢縱嘅優惠待遇。
好似東莞鳳崗鎮官井頭村咁吖,村民投訴當地有一名三十六歲鄒姓男子公然販毒,不過執法人員任得佢橫行無忌。上月二十九日,鄒君再次被治安巡邏人員捉住,身上搜出四、五克毒品,警方到場處理竟然放人,理由係呢一個爛手爛腳嘅典型爛仔染有愛滋病以及肺結核,看守所同監獄都唔會收容。
呢嗱嗱嗱,你話係咪欺善怕惡吖?手無寸鐵嘅維權人士一個二個關押天牢,之但係只要作奸犯科嘅壞蛋爛身爛勢,患上愛滋病以及肺結核等等傳染病,做官嘅馬上嚇到腳軟,捉完就放人,關都唔敢關。難怪當地居民痛斥:「我們這裏毒品氾濫,就是鄒和他的幕後老闆搞出來的,因為有恃無恐嘛!」警員縱放毒販令圍觀民眾大吃一驚,不禁破口大罵:「在毒販身上搜到白粉、海洛英,竟然一點事都沒有。這樣下去,販毒吸毒的能不猖狂嗎?」
油甘埔派出所一名黃姓副所長證實,鄒氏爛仔一年至少被帶走五、六次,捉完又放,放完再捉。佢話喎:「坐牢也要身體好,爛手爛腳的抓回來,反而要我們墊錢去治療。」
亦即係話,患有傳染病等同獲頒免死金牌,內地官僚照例放虎歸山自由行。問題係,無辜老百姓嘅身家性命財產點算好呢?一來咯喎,病壞罪犯搗亂社會秩序,公然販毒已經害人不淺;二來咯喎,病壞罪犯可能擴散病毒,唔知幾時導致一發不可收拾嘅瘟疫。
愛滋病喺內地《傳染病防治法》屬於乙類傳染病,同屬此類嘅仲有梅毒、百日咳、炭疽、登革熱、肺結核等等二十幾種。患者一旦犯罪,關押送監都有阻滯。《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檢查健康,患有精神病或急性傳染病均可不予收押。
喂,病壞罪犯自由行好大鑊啫,莫講話危害內地同胞,隨時又會南下香江胡作非為。萬一所患傳染病係沙士,咁就弊一弊都冇咁弊,香港唔變疫埠都幾難!
計功夫茶話齋,唔該內地官僚想辦法將病壞罪犯隔離關押,唔好再害到全人類雞毛鴨血,縱容爛仔禍國殃民好頭痕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