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討論多時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初步方案終於出台,環境保護署昨建議日後在零售層面向購買新電器的消費者收取費用,小型家電如細尺寸電視機收費一百元,大至雪櫃及洗衣機等將徵收二百五十元,但該署沒有詳細交代收費安排。消費者委員會及環保團體表明反對以膠袋稅形式徵費,擔心做法等同由消費者全數「硬啃」,要求政府盡快交代徵費詳情。
環保署昨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文件,擬斥資四億元興建大型處理廠,專門處理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工序,預料每年可處理三萬噸電子廢物,相當於本港全年產生的四成電子廢物量,年營運費高達二點二億元,並由徵收棄置費用補貼處理廠營運開支。
對政府無交代徵費安排,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感愕然,她指消委會立場清晰,費用須由生產商及消費者分攤支付,並須將稅收投放於處理電子廢物及作定期檢討。香港電子業商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盧偉國支持徵費,但不贊成零售層面收費及不認同棄置電器時徵費會增加非法棄置問題:「這是教育問題,政府唔好事先將市民當係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