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計入還款利率組成部分的風險利率由百分之一點五降至零,因而令實際年利率由現時的百分之三點一七四,下降至百分之一點六七四
2.還款期由十年延長至十五年
3.由每季還款改為每月還款
4.放寬延期還款安排,有需要學生可申請把還款期延長兩年,即還款期總計可長達十七年,延長期內免息
5.增設個人總貸款額上限,以三十萬元為限,以免過度借貸
6.取消生活費貸款。現時學生可申請生活費貸款,每年可高達三萬八千元
7.收緊合資格課程範圍,學生需修讀通過本港學術評審或經大學及指定課程機構開辦的課程
8.撤銷部分計劃申請者的年齡上限
9.把拖欠者資料交予信貸資料機構
10.要求年紀較大、借貸額高的學生提供信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