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港假結婚黨四骨幹判囚

【本報訊】入境事務處○九年九月瓦解一個安排中港居民假結婚的犯罪集團,成功拘捕多名集團成員及涉嫌假結婚的人士。其中四名骨幹成員事後被控多項串謀詐騙罪,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監廿四至卅二個月。

呃探親簽注及申請定居

四名男被告為蔡志康、陳匡德、翁百德及成美芝,年齡介乎二十八至四十四歲。入境處表示,涉案犯罪集團透過在報章刊登廣告,誘使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假結婚,以讓內地居民騙取九十日探親簽注來港及申請來港定居,當中亦有集團成員藉假結婚以收取更多報酬。

據了解四名被告最初只參與假結婚,每次獲七千至九千元報酬;稍後加入集團,協助營運及招募假結婚人士。入境處調查發現,有部分假結婚者事後被人「走數」未能取得報酬。入境處強調關注利用假結婚騙取本港居留身份的問題,已成立專案小組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會檢控涉案人士。入境處重申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地。

案件編號:DCCC 5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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