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疏忽 女嬰變植物人 醫管局至少賠400萬

【本報訊】瑪嘉烈醫院三年前為一名孕婦接生時疏忽,令她的初生女嬰成為植物人,她也受事件困擾而要接受精神治療。該名女子代表自己及女兒興訟向醫院管理局索償,醫管局承認要負上疏忽責任。高院稍後會開庭聆訊賠償額,保守估計不少於四百萬元,昨下令醫管局暫時先支付二百一十萬元給原告。

原告包括Tshi Miau Sian及由她代表的女兒Catherine Poon。她○八年十二月十日在瑪嘉烈醫院分娩後,女兒成為植物人,目前在瑪麗醫院留醫。她早前要求醫管局暫繳三百萬元,以便她由醫院接女兒回家或交護理中心照顧。

請私家看護開支150萬

聆案官昨指法庭仍未知該女童是否適宜回家或到護理中心,暫應保持現狀。由於瑪麗醫院要求女童父母請私家看護,假設案件一年後進行正審,單是私家看護開支已逾一百五十萬元,加上雜費,故下令醫管局先支付十萬及二百萬元給原告母女兩人。

案件編號:HCPI 138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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